國際天文聯合會(International Astronomical Union, IAU)八月廿四日通過了行星的定義。根據這個定義,冥王星被排除在太陽系行星的行列中,被歸類為矮行星。

自從1930年發現冥王星以來,天文學家就一直對冥王星是不是應該算在太陽系行星的行列中傷透腦筋。主要的爭執點有兩個,第一是因為冥王星的體積太小,比起其他行星都要來的小許多。另一點是冥王星的軌道會與海王星相交,因此也被人認為這可能不是一顆行星。更麻煩的是後來在冥王星之外發現幾顆大小跟冥王星一樣大,甚至更大一些的小行星,因此激起了是否要把這些小行星認定為行星或者是要把冥王星拉下來的問題。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際天文聯合會今年的年會就特別針對這個問題加以討論。在八月十六日的決議初稿中,天文學家認為應該依舊維持冥王星的地位,然後再加三個行星,所以總共會變成太陽系十二大行星。不過到了八月廿四日的正式決議,前一個決議初稿就被翻盤了。不但沒有新朋友加入,反而順便把冥王星拖下水,一起從太陽系行星的行列下台一鞠躬。

決議的關鍵在於行星的定義問題。他們在決議案的5A通過了行星的定義如下:
1. 行星(planet)是指這種星體(1)繞行恆星(2)本身擁有足夠的質量而自行產生重力,可以克服各種剛體的力,因此維持流體靜力平衡(近似球形)的形體(3)公轉的軌道空間並未與其它行星交會。
2. 矮行星(dwarf planet)是指一個天體繞恆星運行(2)擁有足夠的質量以產生足夠的重力可以克服各種剛性力已達到流體力學平衡的形狀(接近圓形)(3)與鄰近天體的運行軌道相交(4)不是衛星。
3. 其他在太陽系運行的天體統稱「太陽系小星體」(Small Solar- System Bodies),適用於為數眾多的隕石、彗星及其他非人造的衛星。

決議案6A就正式將冥王星定義在矮行星的類別裡。



總之,可憐的小冥王星被排擠了,從此我們剩下八大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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